各部门:
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5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高〔2017〕19号)(附件1)要求,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1)申报课程须为我司开设的本科课程,且已被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。国家级和市级精品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。
(2)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,且在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具有重要地位。鼓励由高水平教授参与建设、教学内容前沿、教学方法灵活创新、员工学习体验和评教好的课程参与申报。
(3)申报课程要注重转变教学理念,创新教学方法。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注重培养员工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培养员工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。在教学方法上加强课堂(小组)讨论,教学课时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讨论课。
二、申报额度与经费
根据市教委的通知,本年度我司有40个申报额度,课程建设经费由学校自行统筹解决。
每个学院(系)原则上最多申报3门。学校将根据立项项目的实际需要决定经费支持强度,最多不超过5万元/项。
三、申报办法
1.各学院(系)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教师申报、初评,遴选排序后推荐立项。
2.学校在学院(系)申报的基础上,进行资格审查,组织专家评审出学校推荐申报课程,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市教委。
四、材料提交
1.申报者填写"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"(附件2)一式三份(A4规格,纸质封面)。
2.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后填写"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"(附件3)一式一份(Excel表格),并将申报材料统一汇总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。教研科不接受申报者个人递交材料。
3.提交时间:2017年4月9日16:00前
4.提交地点:纸质版交至环化楼901(电子版发送至wangbin@shu.edu.cn)
5.联系人:王彬(电话:66135991)
附件:
1. 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5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高〔2017〕19号):http:/LinkClick.aspx?link=%e9%99%84%e4%bb%b61%e6%b2%aa%e6%95%99%e5%a7%94%e9%ab%98%e3%80%942017%e3%80%9519%e5%8f%b7.doc&tabid=38044&mid=68494
2. 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:http:/LinkClick.aspx?link=%e9%99%84%e4%bb%b62%e4%b8%8a%e6%b5%b7%e5%b8%82%e6%95%99%e5%a7%94%e9%87%8d%e7%82%b9%e8%af%be%e7%a8%8b%e9%a1%b9%e7%9b%ae%e7%94%b3%e6%8a%a5%e8%a1%a8.doc&tabid=38044&mid=68494
3. 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:http:/LinkClick.aspx?link=%e9%99%84%e4%bb%b63%e4%b8%8a%e6%b5%b7%e5%b8%82%e6%95%99%e5%a7%94%e9%87%8d%e7%82%b9%e8%af%be%e7%a8%8b%e9%a1%b9%e7%9b%ae%e7%94%b3%e6%8a%a5%e6%b1%87%e6%80%bb%e8%a1%a8.xls&tabid=38044&mid=684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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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1日